23日,長春市教育局在全市規范民辦中小學辦學行為推進會上,傳達了民辦學校招生政策調整信息,再次強調“十四個嚴禁”,促進民辦教育規范可持續發展。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長春市教育局傳達了國家關于民辦學校招生政策的最新精神,并就更好落實國家政策提出初步意見:民辦學校招生全部實行網上報名、網上錄取、網上公示,不通過網上報名的,民辦學校不得錄取,未納入錄取名單的,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其辦理學籍手續……
長春市教育局要求各民辦學校嚴格執行關于規范民辦學校辦學行為“十四個嚴禁”的要求,嚴禁任何學校將招生入學與房地產掛鉤,國內新聞,與幼兒園掛鉤;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跨區域招生和提前招生;嚴禁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學生混合招生、混合編班、混用校舍等,對于民辦學校的違法違規辦學行為,長春市教育局將嚴肅處理,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