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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精神,結合我市事業單位對人員需求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2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36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身體健康。
2、樂清市戶籍,或樂清市籍貫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樂清市常住戶籍的高校畢業生,或樂清市生源的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戶籍有特殊要求的見附件1。
3、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4、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5、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已滿5年最低服務期的,報考時須經現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工作滿3年(含試用期)以上,龍巖美食,其中新聘用鄉鎮(街道)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在鄉鎮(街道)服務滿5年(含試用期)以上,近2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報考時須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報考時務必確認與本單位的最低服務期,遵守行業、系統相關規定,認真履行聘用合同有關義務。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到2021年 4月5日。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或審查的;②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③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④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⑤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在讀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⑥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⑦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
1、招聘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21年樂清市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2、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審查認定,大學??茖I參考《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疲I設置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疲I目錄(2015年)>的通知》(教職成〔2015〕10號);大學本科專業參考《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研究生專業參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年頒布)、《關于印發<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的通知》(學位〔2011〕11號)相結合規定執行(詳見附件2《2021年樂清市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
3、部分備注為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崗位,招聘對象范圍限定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生??忌瓌t上應于2021年9月30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以下三類情形者視同對待:(1)在國家就業政策規定的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即畢業后高校未開具過報到(派遣)證、且考生未簽過就業協議、且考生未參加過企業(單位)社保的);(2)2020年10月1日及以后畢業并在2021年9月30日前經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人員。(3)2021年畢業、符合教研廳函〔2019〕1號文規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